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方案
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方案:
1、沉降观测水准点的测设: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根据本工程引测的水准点为基准点引测,该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。
2、沉降观测点按设计要求埋设牢固稳定,能长期保存,观测点上部必须为突出的半求形状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,以保证观测点上能垂直置尺,通视条件良好本工程采用燕尾形观测点。
3、沉降观测时,应特别注意观测点的首次高程测定,沉降观测点首次观测的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进行比较的根据,如初测精度不够或存在错误,不仅无法补测,而且会造成沉降工作中的矛盾现象,因此必须提高初测精度,每个沉降观测点首次高程,应在同期进行两次观测后确定。
4、沉降观测与工程的位移、倾斜和可能出现的裂缝观测必须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定期进行,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观测,并在浇筑基础时开始观测,工程竣工后亦需由建设单位进行变形观测,以便积累大量资料直至稳定为止。
5、沉降观测后应及时进行成果处理,并输入电脑进行存档比较。
6、沉降观测作业中应特别遵守以下规定:
(1)观测应在成像清晰、稳定时进行。
(2)仪器离前、后视水准尺的距离要用皮尺丈量,或用视距法测量,视距一般不应超过50m。前后视距应尽可能相等。
(3)前、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根水准尺。
(4)前视各点观测完毕后,应会视后视点,最后应闭合与水准点上。